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沙漠气象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08-2009年立项的中国沙漠气象科学研究基金课题均需在课题任务完成后及时进行结题验收(见附件3:2008、2009年承担中国沙漠气象科学研究基金课题验收计划表)。负责人应当在课题任务书规定执行期限中止后两个月以内提出课题结题验收的书面申请报告,并按要求填报课题结题验收有关材料(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经济、业务、社会效益证明,推广应用报告及与本课题有关的资料、技术论文、专著、计算机软件等),由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主管机构审核后上报“中国沙漠气象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办公室”),结题验收材料经审查合格后,基金管理办公室组织结题验收。承担单位应督促按要求填报结题验收材料(见附件1、2),审核后上报基金管理办公室。不能在规定执行期限按计划结题的如因客观原因不能按计划结题,承担单位应向基金管理办公室提出正式书面申请,说明延期原因和延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由基金管理办公室批复后执行。在延期期间,承担单位应进一步加强管理,督促项目组围绕考核目标开展工作,尽早完成预期任务。结题验收会拟定于2012年8-9月召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项目在会前提交总结报告加封皮装订(见附件),一式8份及电子文档。
2、汇报统一采用powerpoint方式,每个项目报告25分钟,专家质疑5分钟。
联系人:中国气象局沙漠气象研究基金管理办公室 郑奕
电 话:(0991)2621371
0991-2652429
desert@idm.cn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建国路3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