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亚大气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暂行)》,现公布2018年度中亚大气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指南,欢迎相关研究领域的科研与业务人员积极申报。
一、 重点资助领域
中亚灾害性天气气候、区域数值预报及释用技术、气象灾害防御技术及生态环境气象服务等研究领域,详见中亚大气科学研究基金2018年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须严格依据《中亚大气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附件4),并结合申报指南填写中亚大气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合同)书(附件1),项目研究内容需符合指南研究内容,紧贴中亚气象服务需求,技术路线切实可行,考核目标明确,申请经费实事求是。
(二)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既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又不具有博士学位的申请者,须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三)项目执行周期为1~2年,申请资助额度3~5万元;鼓励科研与业务单位联合申报,同等条件下将优先资助。
三、报送方式
(一)申报材料含电子版一份和纸质版三份(需签字盖章),电子版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项目申报汇总表;项目申请书以“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命名;电子版材料以“中亚大气科学研究基金-申报单位”为题命名打包,报送至E-mail邮箱。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后邮寄或快递至新疆气象局科技与预报处。
(二)申报材料报送时间截止2017年10月10日,纸质版,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若有未结题的中亚大气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不可再申报。
2.若申报项目涉及保密内容,须注明密级并附说明,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3.发表科研成果时,中亚大气科学研究基金须为第一资助。
联 系 人:曹 兴 张 鄞
电 话:0991-2650910 2662224
E-mail: cxidm@163.com
纸质版材料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建国路327号新疆气象局科技与预报处(邮编:830002)
附件:1.中亚大气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合同)书
2.中亚大气科学研究基金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3. 2018年度中亚大气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汇总表
4.中亚大气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暂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局
中亚大气科学研究基金委员会
二○一七年九月十三日
0991-2652429
desert@idm.cn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建国路3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