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区、市)气象局,各直属单位,各内设机构,行业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国发〔2022〕11号),完善气象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丰富和优化气象科技研发组织模式,探索实施更加突出用户需求、以解决问题成效为衡量标准的“揭榜挂帅”制度,助力气象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国气象局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实施办法(试行)》(气发〔2022〕92号),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组织开展了试点遴选和榜单编制工作,形成首批中国气象局“揭榜挂帅”项目榜单(附件1),现予以发布。
一、榜单形成
统筹考虑单位意向、需求和代表性,首批遴选了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中国华云气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华风气象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气象局、江苏省气象局、浙江省气象局、广东省气象局作为试点用户单位,围绕其业务服务能力提升需求,经多轮次专家咨询论证和凝练打磨,形成了仪器研制、综合观测、预报预警、气象服务和“双碳”支撑五个方向的榜单任务18项(附件1)。
二、揭榜条件
(一)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不受年龄、职称、学历、奖项等限制,符合以下条件:
1.能够积极响应用户需求,提出技术研发的可行性方案,对于所提供的技术或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2.能够积极推进项目任务落实,交付约定成果,协助用户单位完成技术应用落地实施;
3.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4.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在职科技人员,揭榜攻关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和调离。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不得作为负责人。
(二)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为项目申报单位,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用户单位不是同一法人;
2.具备开展项目研究的基础条件,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能够为项目实施提供支撑和保障;
3.鼓励开放合作,申报单位可与不超过3个合作单位共同组建揭榜团队。
三、组织程序
(一)供需对接
揭榜方应对标榜单攻关内容和考核指标等有关要求编写申报书(格式见附件2),申请经费不超过对应榜单任务的榜额上限。申报过程中可就榜单需求与用户单位进行沟通。
(二)中榜公示
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会同用户单位组织评审,择优遴选揭榜团队,并结合揭榜团队所提解决方案确定项目实际支持经费,按程序公布立项。
(三)军令状签署
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会同用户单位与中榜团队签署“军令状”,详细约定合作内容、“里程碑”考核节点和具体指标、经费拨付方式、交付成果形式与权益归属分配、以及个性化奖惩措施等。
四、受理方式
请通过电子邮件或气政邮发送申报书电子文档,涉及签字盖章页请扫描附入,无需提供纸质文档。
受理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2日17:00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岳,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科技项目处
邮 件:zhangyue@cma.gov.cn
电 话:(010)68406632
用户单位联系人详见榜单。
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
2022年11月23日
附件3:《中国气象局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实施办法(试行)》.docx
0991-2652429
desert@idm.cn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建国路327号